重生之先声夺人

《重生之先声夺人》

第六百六十一章 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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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是不可能完美的,文学作品,怎么写都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喜欢。

林淼念头很通达,两千多字写完后,连错别字都懒得改,就打算先拿给丁少仪交差。至于丁少仪喜不喜欢这个调调,那不要紧。因为丁少仪干这行这么多年,自然也明白另一个更直白简单道理。她喜欢的,市场未必喜欢;她不喜欢的,也不排除能变成超级爆款的可能性。

比方最眼前的例子,《寻仙》。

打一开始,丁少仪对《寻仙》的定位就是用来包装和炒作林淼的神童光环,好让林淼能尽快和老林形成父子双星的品牌效应。可她绝对万万没有料到,这品牌效应还没出来,老林就先扑了街,反倒是没太寄予厚望,只是当个顺水人情送给林淼的,居然火透了大江南北。不然的话,一开始代笔的人,绝不可能找何胜明,也不一定轮得到狄唯是——有这机会,她丁少仪自己动手不是更好?

老狄写的《寻仙》,丁少仪每章看过。很有一点明清话本的意思,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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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淼一口气写完一章两千多字的内容,内心很平静,不像小的时候那样,每次完成一篇作文,就感觉老子果然才高八斗,然后飘得不行。

写东西的日子久了,大部分靠码字讨生活的人都会形成一种既自我肯定又自我怀疑的心理缓冲保护区,很难兴奋,因为通常心里都有逼数,绝顶的好文字都是改出来的,而不是写出来的,每篇新鲜出炉的文章背后,定然藏着诸多让人不满意的地方,市场接受度能达到50%已经是天人级别,甚至只要能到10%,用来养家便就绰绰有余。

所以很多时候林淼甚至都会怀疑,古代那些大文豪每篇名作问世的后背,到底都藏着多少废掉的稿子,当然这里头确实也不排除那种读书读到极致,本身也是老天爷赏饭,才思无比敏捷,在恰当的时候便能厚积薄发、一挥而就出千古名篇的天才。但问题是这种情况太少了,王勃写完《滕王阁序》没多久貌似就挂了,可见这种操作,折寿啊。

林淼自问跟王勃这种文曲星下凡的神仙比,还是差了从地球到月球的距离,所以他压根儿没想过把自己放在那么高的位置上。林淼只跟落地的凡人比。而落地的凡人们,通常迫于生存压力,都会在工作中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这个习惯的名字就叫作:将就。作为千千万万需要恰饭的凡夫俗子中的一员,林淼前世到二十七八岁才养成了这个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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